目前,山东省、青岛市已经出台了最高额度分别为20万元、50万元的人才引进“伯乐奖”,奖励在人才引进工作中发挥关键作用的机构和个人。学校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主动参与人才引进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努力提高学校人才引进精准度和成功率。
附件1:山东省鼓励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实施办法.pdf
附件2:青岛市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实施细则.pdf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