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中石大东发〔2019〕10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中石大东发〔2019〕11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中石大东发〔2019〕13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管理岗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中石大东发〔2019〕14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中石大东发〔2014〕99号)要求,现将相关岗位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及聘期任务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聘用条件:
教师岗位:副教授一、二级岗位,讲师一、二级岗位。
2、岗位职责及聘期任务:
教师岗位:教授三、四级岗位职责;副教授一、二、三级岗位,讲师一、二、三级岗位职责及聘期任务。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一、二、三级岗位,中级一、二、三级岗位职责及聘期任务。
管理岗位:职员五级至九级岗位职责及聘期任务。
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二级至五级岗位职责及聘期任务。
注:思政教师各级岗位的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及聘期任务已由学校统一制定。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条件已由学校统一制定。
二、制定要求
1、聘用条件:
教师岗位:副教授一、二级岗位聘用条件不低于副教授三级聘期任务;讲师一、二级岗位不低于讲师三级聘期任务。
2、岗位职责及聘期任务:
教师岗位:教授三、四级,副教授一、二、三级的岗位职责由各单位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团队)建设、国际交流等方面制定。副教授三级聘期任务参照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的标准(详见中石大东发〔2019〕7号第三章、第五章)制定,聘期任务项数可以适当减少,业绩的质量不得降低;副教授一、二级聘期任务须高于副教授三级的聘期任务。讲师及以下岗位职责及聘期任务按照各单位的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制定。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副高一、二、三级的岗位职责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参照学校制定的副高级岗位基本岗位职责制定;副高级三级的聘期任务不得低于学校制定副高级岗位基本聘期任务(详见中石大东发〔2019〕13号第十五条),副高级一、二级的聘期任务须高于副高三级的聘期任务。中级及以下岗位职责及聘期任务按照各单位的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制定。
管理岗位:根据学校制定的岗位职责(详见中石大东发〔2019〕14号第四章),各单位按照工作实际制定各级职员岗位职责及聘期任务。
工勤技能岗位:根据学校制定的岗位职责(详见中石大东发〔2014〕99号第三条),各单位按照工作实际制定各级岗位职责及聘期任务。
三、报送要求
聘用条件和聘期任务由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讨论制定,并按照各单位的议事规程讨论通过后报送学校。
请于2019年3月19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送至办公楼1204房间,电子版发送至gaohongfu@upc.edu.cn。
联系人:高洪福 许荣霞
联系电话:86981806
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