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的年度考核工作,现将2018年度学校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期及考核范围
1.考核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考核范围:在册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和正式建制的单位,其中,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海洋能源与信息工程研究院、新能源研究院、新材料研究院、能源经济与政策研究院不参加考核。
二、组织领导
年度考核工作在学校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学校考核委员会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由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和党委组织部、党校组成,主要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考核结果的统计、上报工作。
三、职工考核
1.2018年12月26日,各单位到人事处领取职工年度考核表,核对应参加考核的人员。
2.2018年12月29日前,各单位完成对职工个人的考核并通过学校人事系统录入本单位职工考核结果,同时报送下列材料:
(1)职工年度考核表。
(2)考核结果基本合格、不合格或考核期内未受聘或受聘后离开工作岗位的在册人员详细情况说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单位考核
(一)考核分组
根据各单位职责与性质分为四组。
第一组(12个单位):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石油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理学院,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
第二组(11个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党委统战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武装部,机关党委,工会,团委。
第三组(15个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教务处(荟萃学院),科技处,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财务处,采购与招标办公室,审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合作发展处,国际教育学院,教育发展中心,东营校区综合办公室(含东营校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第四组(15个单位):保卫处(610办公室),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基建处(含古镇口科教园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信息化建设处,离退休职工管理处(老干部处),后勤管理处,东营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离退休工作办公室,期刊社,图书馆、博物馆(筹),档案馆,附属中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办公室,东营校区后勤保障处,东营校区保卫处。
(二)考核办法
1.第一组考核评价分为单项考核和会议考核,单项考核原则上在会议考核前完成。
(1)单项考核
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以下考核指标体系对第一组进行单项考核,权重占60%。
考核指标 | 观测点 | 牵头单位 |
师资队伍建设 (15%) | 1.高层次人才引进;2.教师招聘工作;3.教师培养与提高;4.博士后工作5.特色工作。 |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
人才培养 (30%) | 本科教育(20%):1.教学任务完成情况;2.教学运行与管理;3.质量工程项目建设;4.实践教学和创新教育;5.教学质量与监控;6.教学研究与改革;7.工作特色和亮点。 研究生教育(10%):1.研究生招生工作;2.研究生培养质量体系建设;3.导师队伍及学位点建设。 | 教务处; 研究生院 |
学生工作 (15%) | 1.学生教育;2.学生管理;3.学生就业;4.学生工作队伍建设;5.学风建设;6.共青团工作。 |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
科学研究与 学科建设 (20%) | 1.科研平台建设;2.科研项目经费;3.科研成果奖励;4.学术交流会议;5.学科学位建设。 | 科技处;发展规划处 |
对外交流与 社会服务 (10%) | 1.师资国际学术与学科交流情况;2.学生国际交流情况;3.各类外专项目申报与执行情况;4.国际合作项目与国际会议;5.社会服务与校友工作。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党建与班子自身建设 (10%) | 1.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2.班子建设及党政联席会制度执行情况;3.党风廉政建设及“三重一大”落实情况;4.统战、群团工作;5.内部管理;6.安全稳定工作。 | 党委组织部 |
(2)会议考核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以PPT形式汇报年度工作,重点汇报2018年核心指标进展情况、与同类学校学院的比较及2019年的工作重点。各单位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
校领导、校长助理对整体工作进行评价,权重占20%;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整体工作进行评价,权重占20%。
2.第二、三、四组考核评价为会议考核。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以下考核指标,以PPT形式汇报年度工作情况,各单位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考核指标 | 观测点 |
工作实绩 (70%) | 1.围绕中心工作、十三五规划和年初工作计划完成的主要工作; 2.突出成效、业绩和特色工作。 |
班子自身建设 与内部管理 (30%) | 1.班子和队伍建设; 2.规范化管理; 3.作风建设; 4.工作不足及改进措施。 |
校领导、校长助理对整体工作进行评价,权重占60%;相关单位负责人对整体工作进行评价,权重占40%。
(三)日程安排
2019年1月8日—9日分四个单元对各组进行会议考核,地点设在逸夫报告厅(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其中第一、二组由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第三、四组由党委组织部、党校负责组织。
(四)考核结果确定及使用
第一、三、四组考核总分前3名、第二组考核总分前2名的为年度考核优秀单位,由学校颁发年度考核优秀奖牌。
附件:
2018年度学校单位考核会议日程安排.doc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事处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