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站单位: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下达的《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第61批、第62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第10批特别资助和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面上资助申报条件
(1)已经办完进站手续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申报面上资助的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4)进站后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5)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国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6)不限制申请人数;
(7)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2.特别资助申报条件
(1)进站满4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
(3)申请人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申请特别资助的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
(5)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
ⅰ.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
ⅱ.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或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ⅲ.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ⅳ.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
ⅴ.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7)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得一次特别资助,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2017年6月底之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申报;
(8)各设站单位按在站博士后人数的1/10择优排序推荐,不足10人的,推荐1人;
(9)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国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10)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
(11)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3.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所投专著的唯一作者;
(2)申请人须为在站两年以上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获得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3)专著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
(4)专著字数不少于15 万字,只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5)涉密及军事学相关学科的专著不允许申报;
(6)专著作者须在完成全部书稿后提出申请。
二、学校申报截止时间
1.第61批面上资助:2017年2月24日上午9:00-12:00报送材料。
2.第62批面上资助:2017年9月6日上午9:00-12:00报送材料。
3.第十批特别资助:2017年3月3日上午12:00前设站单位报送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
4.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2017年3月31日前自行发送及邮寄。
三、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系统开通后,博士后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
2.网下填报申请内容,导出数据。
3.在线上传申请数据,并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
4.申请面上资助人员须提交纸质申请书1份,《专家推荐意见表》2套(一式两份)。纸质申请书中的校验码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为有效,《专家推荐意见表》在申报系统自行下载,须由合作导师和同行专家填写。
5.申请特别资助人员须提交纸质申请书2份,科研成果纸质证明材料2套。纸质申请书中的校验码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为有效。
6.网上提交申报数据后,如需修改,须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网上驳回后方可修改。
7.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按照附件1要求自行发送及邮寄。
四、资助标准
面上资助标准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特别资助标准为15万元。
五、注意事项
1.请博士后严格按照《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评审系统填写、提交。
2.网上申请表中“投送学科”应填写“申请资助项目”的所属学科,不一定与申请者所在流动站的学科一致,申报项目如果涉及学科交叉需填写交叉学科的名称,“研究方向”指申请者所报项目的研究方向,申报题目不需与进站研究题目一致,可选择自己目前研究水平最高的项目申报。
3.博士后全国编号是指进站介绍信上的博士后编号,可以在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查询,查询方法以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后,在“我的进出站记录”中查询。
4.申请表中“设站单位”均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通迅地址”请填写到流动站所在院所名称。
5.申请表中“申请人承诺与单位审核”中“申报单位审核意见”栏中“负责人(签章)”由学校统一签字盖章。
6.申请人应保证申请材料的内容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7.申请人不得在申请书中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8.请各设站单位认真做好博士后基金的申报工作,并分别于规定时间将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的申报材料交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办公楼1204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9.申请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的博士后,请自行按照《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要求将申请材料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联系人:相欣余
联系电话:86983027
人事处
2017年1月6日
附件: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