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第二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属自然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1年10月15日后出生)。
(二)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在海外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
(三)回国(来华)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四)引进后全职回国(来华)工作。
(五)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申报人,可以突破年龄、任职年限等限制,破格引进。
以上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15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须2011年7月1日之后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以国内工资性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间为准)。
(二)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用人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其他个人信息表、“******”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其中附件包括:3封国外同行专家的推荐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合同、海外任职证明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等。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请登陆“****”网站下载安装“******客户端”、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及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并按要求填报,申报书在“******客户端”填写完毕后生成并进行内容校核。
下载地址:http://www.1000plan.org/qrjh/article/17274
2、申报书和附件请分别装订,其他个人信息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纸质申报材料2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3、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印制,并装入档案袋,在档案袋的封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昊天
联系电话:0532—86981806
人事处
201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