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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进创新团队建设的意见》(鲁人组发〔2006〕4号)、《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评选表彰办法》(鲁办发〔2007〕17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鲁组办发〔2011〕40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11年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
  1.2011年共评选表彰10个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凡符合《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评选表彰办法》规定条件的,均可申报。
  2.我校可向山东省推荐2个创新团队。
  3.申报程序为院部推荐、学校评审。
  二、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报送要求。《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申报书》一式2份,申报书和附件一并装订。附件包括以下内容并列清目录:
  (1)创新团队带头人学历、学位和学术水平证明;
  (2)创新团队核心成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3)主要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
  (4)主要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5)标志性论文或著作证明材料;
  (6)发明专利授权书复印件;
  (7)其他能够证明创新团队成果和业绩的材料。附件材料要与申报书中填写内容一致,并按顺序对应。
  2.电子材料报送要求。将电子申报材料刻录在一张光盘上。每个创新团队单独建立文件夹存放,文件夹名称为创新团队名称,内容包括申报书及附件,分别保存成PDF格式文件,文件名分别为“创新团队名称+申报书”、“创新团队名称+附件”。
  三、有关要求
  1.做好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评选表彰工作,是加强创新团队建设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申报推荐工作顺利进行。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填写完整,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2.请各单位于8月26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师资办公室1204房间。
  联系电话:0532-86983027
  E-mail:zgb@upc.edu.cn
 
人事处
2011年8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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