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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推荐第八届青岛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第八届青岛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已开始,根据《关于开展第八届青岛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青科协字〔2011〕4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条件
  凡在青岛地区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教育教学及相关科学领域中的各类优秀青年科技人才,2006年7月1日以来,取得以下成绩之一者,均可作为推荐对象(已获国家、省、市青年科技奖和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及青岛市拔尖人才称号者不再参加评选):
  (一)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和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和国家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人员;
  (二)获得国家部委、山东省、青岛市科技奖励的前三位人员;
  (三)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专利并已实施,且具有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四)获得一项国家设计金质奖、银质奖、省优秀设计二等奖以上,并均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的;
  (五)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资源新发现、消除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等)工作中,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成绩突出,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并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六)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科学、教育教学及相关科学领域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在同行业已崭露头角且学术潜能较突出者;或主要承担重点科研攻关课题,能敏锐地追踪本专业科技信息并具有较强专业竞争潜力的;
  (七)在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重要科技攻关和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引进、消化、吸收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和原材料国产化过程中,创造性地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并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的;
  (八)在宏观发展战略、重大建设项目和对外科技学术交流中,提出具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咨询、建议,或解决了重大疑难问题,并带来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表彰奖励
  (一)青岛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联合表彰。
  (二)青岛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在同等条件下作为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山东省青年科技奖、中国青年科技奖以及青岛市拔尖人才优先推荐对象;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及职务时,作为晋升、评聘的实绩依据。
  (三)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对市场前景好、技术水平高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的研究人员或参与人员,在科研立项、项目资金等方面优先提供支持。
  (四)获得“青岛市青年科技奖”的人选将纳入市高级专家人才信息库和青岛市青年科技工作者联谊会。
  (五)吸收获奖人员进入各类学术团体,积极创造条件,安排参加学术交流和国内外考察学习,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六)大力加强对获奖人员的宣传,弘扬优秀科技人才的奉献精神和突出业绩,努力创造有利于广大青年科技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被推荐人员需准备材料:
  1.《青岛市青年科技奖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一),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纪检监察、计划生育部门审核把关,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原件在上报材料时一并提供,经青岛市科协验证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按以下顺序(配以目录)单独装订成一册。
  ①身份证或居住证;
  ②技术成果获奖证书、鉴定证书。成果推广应用后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需出具相关财税部门的证明;
  ③学术成果的论文、专著封面或影印件,注明发表时间、刊物或出版机构名称,属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用“*”标识,属SCI、EI、ISTP等国际索引收录并被检索的要提供影响因子及其它相关证明;
  ④作为主要责任人,承担完成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研课题、项目的计划书或协议书;
  ⑤作为主要负责人,获批的专利证书、新产品证书等;
  ⑥能反映人选突出业绩的图文照片或报道,并配以注释说明。
  3.《第八届青岛市青年科技奖参选者概况表》1份(附件二)。内容要求言简意赅,真实准确,其中主要成果栏填写2006年7月1日以来本人具有代表性的工作成果,包括获奖情况、发表的论文论著及被引用情况、所承担课题、获得专利情况及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内容,字数不超过200字。
  4.《第八届青岛市青年科技奖参选者业绩概述表》1份(附件三),主要撰写现从事专业领域、取得的突出成果、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语言通俗,文字简洁,不超过1000字。
  5.《专家推荐意见表》一份(附件四)。每位被推荐人须经三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三位专家除一位为本单位专家外,另外二位要求是与被推荐人不同单位的同行专家。
  (二)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详实准确,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申报人超过一人的单位,须排序后报送。
  (三)推荐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印制,并装入档案袋,在档案袋的封面注明被推荐人单位、姓名、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材料明细(联系人及电话已在推荐表中注明);另附原件清单一份作为原件交接依据,电子版文件名在原有名称后加申报人姓名。请务必于2011年7月1日之前报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lzq@upc.edu.cn

        人事处师资办公室联系电话:0546-8391336。

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青岛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doc.doc

青岛市青年科技奖参选者概况表.xls

青岛市青年科技奖参选者业绩概述表.doc

青岛市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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