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现将我校2011年度防暑降温费发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现在册在岗的教职工、离休干部及现在岗的计划外用工。
二、发放标准:从事高温作业的锻工、热处理工、铸工、司炉工每人360元;从事一般高温作业和室外作业的司机、电话外线工、送报员、炊事员、浴池工、消毒工、绿化工、体育教师、暑期带学生野外实习教师每人330元;其他教职工及离休干部每人300元。
三、下列人员不享受:长期病休人员、休产假人员、待聘待岗人员、出国人员、停薪留职人员、外借人员以及其他停发工资的人员。
四、自负盈亏单位自主发放,费用自负。
五、计划外用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由各用工单位自主确定,自主发放,费用自负。
六、各单位于6月23日前将《防暑降温费发放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报人事处劳资科。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