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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推荐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留学人员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日前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现就做好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选拔推荐工作,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我校选派名额
  根据签约计划及2009年度我校派出情况,本年度我校选派计划为12人。
  二、实行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开展选派工作
  本年度将全面推行以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为依托的选拔方式,重点支持承担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人员,结合项目(课题)研究需要出国研修。申请者系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填写申请人《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注明项目(课题)级别、承担情况等。
  2、申请人提交正在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的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学校科技处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3、外方邀请信须注明在外研修专业方向。该方向应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
  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中的“留学研修计划”须结合科研项目(课题)研究工作拟定。
  三、研修计划要求
  申请人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结合科研项目(课题)研究制定,包含一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后的后续工作安排等。
各单位要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研修计划进行评审,评审意见须专家签字,作为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的依据。
  四、时间安排
  1、满足申报条件的申报人按照补充通知的要求,于8月30日前将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函》(留金秘发[2010]3025号)申请条件,审核申报人材料,并组织专家对申请者研修计划进行评审,排序后于9月8日前将拟推荐人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办公室。
  3、9月15日前学校确定申报人名单,并在人事处网页公示。
  4、9月20日-25日,申报人填报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系统生成的《出国留学申请表》并报送至人事处;25日-30日,审核系统中申请人填报信息及书面材料。
  5、10月8日前将申请人材料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五、需提交材料清单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相关附件一份;
  2、《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一份及其证明材料;
  3、《研修计划专家评审意见表》一份。
  六、需要注意的问题
   留学基金委根据第一批录取工作中,其他高校申请人出现的问题,提示如下:
  1、未提交外方邀请信或邀请信不符合要求、外语未达到合格标准是淘汰的主要原因。不符合要求的邀请信主要表现在无外方导师签字,收取学费或高额注册费。
  2、留学回国服务期未满五年。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后工作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
  3、未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申请人保证”一栏签字。
  人事处师资办公室联系电话:0546-8391336,0532-86983027。

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关于做好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函.doc

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doc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doc

出国申请表.doc

研修计划专家评审意见表.doc

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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