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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推荐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函》(留金秘发[2010]3025号文件)与“当年遴选,当年派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1年选派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是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在校工作3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如有公费留学经历服务期须已满5年,符合《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出国研修任务明确;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教师优先推荐。
  申请时须提交国外高校或研究机构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以及外语水平合格证明,外语水平应达到《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选派专业及选派类别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要求,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应紧密结合本单位重点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结合“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及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确定优先资助对象;优先支持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金融财会、国际商务、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教育、政法、宣传思想文化、医药卫生、防灾减灾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我校选派类别主要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6-12个月;资助方式为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1:1配套。
  三、选拔方式及办法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国家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各教学院部根据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要求, 高度重视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选派工作,要根据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采取有力措施,鼓励教师申报,重点推选具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作为出国研修人选。
  四、初选须提交的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1.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汇总表及电子版;
  2.出国申请表;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若无可不附,正式申报须提交);
4.外方邀请函(若无可不附,正式申报须提交);
  各教学院部于2011年2月24日前将材料报至人事处师资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lzq@upc.edu.cn。
  正式申报时间及需提交的材料待确定人选后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鉴于外语水平合格证明及邀请函为正式申报时必须提供的材料,近两年有出国访学意向的可根据外语水平,自行选择外语培训或参加WSK考试,并及时联系外方接受单位。
  申报2011年度出国访学的,须在9月份前准备好外方单位邀请函及外语合格证明;欲参加外语培训的,请务必及时到国家留学基金委指定培训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或北京语言大学)报名并参加春季分班考试,现报名已经开始。北京外国语大学联系电话:010-88816498;北京语言大学联系电话:010-82303540、82303541;欲参加wsk考试的,可到山东省外语培训中心报名。

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

 

附件1:出国申请表.doc

附件2: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3: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doc

附件4: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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