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造就一大批女性青年拔尖科技人才,激励广大女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共同开展第七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选活动。根据评选活动要求,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领域
基础科学和生命科学。包括数学、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地球科学和空间科学、物理学、化学和生命科学及其分支学科、交叉学科。
二、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热爱祖国,学风端正,具有博士以上学位或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基础科学和生命科学领域中取得创新性科研成果,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性科技工作者。
三、推荐单位及推荐名额
我校可向省科协推荐1名候选人。
四、推荐材料
(一)《第七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20份(原件1份,请勿另附封面)。推荐表可在省科协网站www.sdast.org.cn首页的通知通告栏下载。
(二)候选人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证明材料一套,装订成册。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三)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一份(800至1000字)。
候选人材料请于2010年8月26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办公室,推荐表电子版(pdf和word格式各一份)发送至邮箱lzq@upc.edu.cn。
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八月四日
填报《推荐表》注意事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