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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进教职工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客观地评价新进教职工的精神面貌和工作能力,加强对新进教职工的管理,参照《关于做好新进教职工一年合同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人事发〔2010〕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新进教职工一年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3月1日期间来校报到并与学校签署《来校工作服务协议》的教职工。
  二、考核安排
  1.2009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来校报到的教职工须在2010年7月9日之前完成考核工作;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3月1日期间来校报到的教职工须在一年试用期满前完成考核工作。
  2.教师的考核工作由各教学院(部)牵头组织,实验系列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教务处牵头组织,辅导员的考核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牵头组织,其他人员的考核工作由人事处牵头组织。
  三、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考核的内容与岗位的实际需要相符合,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具体内容和等次标准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中石大东发〔2008〕6号)相关规定。
  四、考核程序
  1.教师的考核
  (1)新进教师从所在学院(部)领取《新进教职工一年试用期满考核表》,根据表内要求如实填写。
  (2)由新进教师所在系(室、中心)结合岗位要求对其一年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出具意见,再由所在学院(部)审核后在《新进教职工一年试用期满考核表》上明确考核结果。
  (3)考核结束后,由新进教师所在学院(部)及时将《新进教职工一年试用期满考核表》报人事处。
  2.其他岗位人员的考核
    (1)新进职工从所在二级单位领取《新进教职工一年试用期满考核表》,根据表内要求如实填写。
  (2)所在二级单位根据新进职工一年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出具意见。
  (3)根据不同的岗位类型,由牵头单位负责统一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考核小组。
  (4)考核结束后,由考核小组组长在《新进教职工一年试用期满考核表》上填写意见并明确考核结果,小组成员签名。由牵头单位及时将《新进教职工一年试用期满考核表》报人事处。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来校工作服务协议》;考核不合格的,协议自动终止。
  六、本通知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人 事 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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