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现将2010年度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由所在单位填写考核意见,根据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见习时间为来校工作之日到2010年6月30日。
一、转正定级对象:聘用在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二、博士研究生毕业,即可确定相应的中级职务,填写《博士研究生毕业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
三、硕士研究生毕业,来校工作,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考核合格,可确定相应的中级职务,填写《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
四、大学本科毕业,来校工作,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可确定相应的助理级职务,填写《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
各单位领导审核后,由单位负责人将《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汇总表》、《呈报表》以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统一送到人事处师资办公室,时间截止到2010年6月15日。
联系电话:8392516
附件: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
填表说明
1.表格需要正反面打印,不允许改变表格的大小。
2.时间填写格式:例如出生年月:1979.7
3.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教师、教学管理等等。
4.见习时间是指:本科毕业来校工作到确定初级职称的时间(满1年);硕士毕业来校工作到确定中级职称的时间(满3年)。
5.学制统一用阿拉伯数字填写:例如学制4年。
6.学历是指:本科、研究生;学位是指:学士、硕士、博士。
7.确定专业技术职务:
高校教师:讲师、助教
自然科学研究: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
工程技术:工程师、助理工程师
实验技术:实验师、助理实验师
会经统审:会计(经济、统计、审计)师 助理会计(经济、统计、审计)师
出版:编辑、助理编辑
图书资料:馆员、助理馆员
档案:馆员、助理馆员
卫生技术:主治医师、医师;主管护师、护师
主管药师、药师;主管技师、技师
中学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
小学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
幼儿教师:幼儿高级教师、幼儿一级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