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美教育交流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出国留学人员于2011-2012学年度赴美研修。现将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美富布赖特项目”是中美两国政府间重要的教育交流项目之一,由中国教育部与美国国务院共同负责,留学基金委和美国驻华使馆共同负责实施。该项目在我国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赴美中国学者的派出规模为每年不超过40人。项目有关费用由中美双方共同投入,被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项目经费由中美双方共同投入。
二、本次遴选类别为研究学者,我校可向留学基金委推荐四名候选人。候选人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和长期研究的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具体要求为:
(一)候选人年龄应在35-50岁之间(于1960年9月10日后、1975年9月10日前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候选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十年以上教学经验,有较强独立研究能力和较好的英语水平,赴美后能独立从事研究工作。在美享受十个月的奖学金,留学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申请人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2.被推荐人选应是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学或科研人员。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3.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
三、选派资助学科应为美国问题研究相关领域,具体学科领域请参照附件一。申请人需有与美国问题研究相关的教学经验,研究兴趣和专业背景。优先考虑能明确表明其研究课题确有到美国进行研究的必要及非常愿意通过参加本项目增进中美两国理解的申请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性候选人。
四、网上报名及申请材料准备:
1.申请人登http://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scholars/进行网上申报并按照附件二中的详细说明认真填写网上报名表格。
2.申请人于9月1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同时将附件三发送至lzq@upc.edu.cn。
五、评审程序
该项目的专家通讯评审工作将于2010年10-11月进行。
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中美联合评审专家组对通讯评审合格者进行面试并确定奖学金提名人选。研究学者子项目的面试将于2010年11月底-12月初进行。被录取的奖学金获得者由美方协助安排接收院校。派出时间暂定为2011年8-9月。
本项目不支持被录取人员留学期间长期在美国境外参加活动或休假。除非有影响到本人或直系亲属的紧急情况发生,被录取人员不得请假离美14天以上。非紧急情况下需提前一个月申请赴美国以外地区休假或参加其他活动。请申请人在决定申请前认真考虑上述留学要求。
六、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中国政府不受理“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留学人员的J-1签证豁免申请。
七、遴选工作如有问题,请与留学基金委秘书处美大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陈昀鹏/陈晨
联系电话:010-66093951/010-66093949
电子邮件:ypchen@csc.edu.cn/cchen@csc.edu.cn
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资助学科领域清单.doc
附件二:
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要求.doc
附件3:
项目申请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