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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推荐2010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函》(留金秘发[2009]3079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0年选派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是我校青年骨干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出国访学将另行通知),在校工作3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1965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如有公费留学经历的服务期须已满5年,符合《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出国研修任务明确,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教师优先推荐。
  申请时须提交国外高校或研究机构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以及外语水平合格证明,具体可查询《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
  二、选派专业及选派类别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要求,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应紧密结合本单位重点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结合“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及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确定优先资助对象;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社会科学。
  我校选派类别主要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6-12个月;资助方式为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1:1配套。
  三、选拔方式及办法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国家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当年遴选,当年派出。
  请各教学院部根据201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要求, 高度重视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选派工作,要根据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采取有力措施,鼓励教师申报,重点推选具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作为出国研修人选。
  每个石油主干学院至少排序推荐3名候选人,其他院部可推荐1-2名候选人。
  四、时间安排
  1.2010年1月5日—2010年1月15日,个人报名,单位推荐,资格审查。
  2.2010年1月15日-1月22日,学校初审,专家评审,确定初选人员。
  3.9月20日-30日,确定出国人员进行网上报名,9月25日提交正式申请材料。
  4.9月25日-9月30日,整理材料,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初选时须提交的申报材料
  1.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汇总表及电子版。
  2.出国申请表。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各教学院部于2010年1月15日前将材料报至人事处师资办公室,有关表格从人事处主页下载,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lzq@upc.edu.cn。
  六、派出及管理
  1.被录取人员均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派出,派出前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公派出国协议书》,办理公证(担保人须是校内正式教职工),向留学基金委交存保证金、进行国际旅行健康检查等。
  2.被录取人员在有效期内派出,不能变更国别,不能推迟派出或延长在外时间。
  3.出国人员办理完护照、签证等手续并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离境机票后,在离校前将出国时间通报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并登记备案。若离境前未登记备案而擅自离境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教师在回国15日内办理报到手续时,应提交在国外的学术研究、工作成果以及对本学科、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的书面材料,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回国教师须在本单位公开举办一次学术研讨会或报告会。
  七、注意事项
  鉴于外语水平合格证明及邀请函为正式申报时必须提供的材料,近两年有出国访学意向的可根据外语水平,自行选择外语培训或参加WSK考试;接受单位自行或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协助联系。
  申报2010年度出国访学的,欲参加外语培训的,请务必及时到国家留学基金委指定培训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或北京语言大学)报名并参加春季分班考试,现报名已经开始。北京外国语大学联系电话:010-88816498;北京语言大学联系电话:010-82303540、82303541;欲参加wsk考试的,可在4月12日至16日到山东省外语培训中心报名,考试时间定于6月5日。

 

人事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

 

附件1:出国申请表.doc

附件2: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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