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学校考核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客观地评价全校教职工及各单位的总体工作,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09年学校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完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机制,检查落实各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交流工作成绩和经验,查找工作中的差距,促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考核分类
考核分为对各二级单位的工作考核和对教职工个人的考核。
1.对各二级单位的工作考核。主要是以交流工作,寻找存在问题,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为目的,考核各单位在学校重大工作中的表现和业绩以及特色工作等。
2.对教职工个人的考核。主要依据教职工所聘岗位的要求和标准进行考核。
3.对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的考核依照岗位要求在本单位完成。
4.对辅导员的考核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结合学院考核完成。
三、单位考核工作的具体安排
单位考核的领导工作由学校考核委员会负责。
人事处、组织部和产业经营管理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考核结果的统计、上报工作。
(一)考核期及考核范围
1.考核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2.考核范围:2009年12月31日前正式建制(满1年)的二级单位。
(二)日程安排
2010年1月,学校分单元对各二级单位进行考核。
(三)评委组成
评委主要由校领导、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根据工作的内容和考核分组情况,每组评委组成不同。
(四)分组情况
学校根据各二级单位的职责不同,对二级单位进行分组考核。
第一组:地球资源与信息学院,石油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含生物工程与技术中心),机电工程学院,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体育教学部等13个教学院部。
第四组:出版社、教材中心,山东石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石大胜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机电装备教学实习总厂、石油工业训练中心,山东石大恒业科贸有限公司等5个单位。
(五)考核内容
1.第一组的单位按照:①党政建设及管理;②师资队伍建设;③教学工作;④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⑤学生工作;⑥国内外合作与交流;⑦特色工作等七项指标考核。
2.第二组和第三组的单位按照:①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班子及队伍建设;②工作业绩和工作效率;③工作水平和工作作风;④团结协作精神;⑤廉洁自律和勤俭节约等五项指标考核。
3.第四组的单位按照:①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班子及队伍建设;②工作业绩和经济效益;③管理水平和工作作风;④企业发展;⑤安全生产和节能等五项指标考核。
(六)组织实施
1.各单位参照考核内容撰写年度工作总结,于2010年1月4日前交人事处。
2.由人事处将各单位年度工作总结送达评委手中。
3.教学院部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评价。
4.召开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工作会。第一组考核工作会由人事处牵头组织,第二组和第三组的考核工作会由组织部牵头组织,第四组的考核工作会由产业经营管理处牵头组织。
5.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利用多媒体报告年度工作情况(教学院部汇报时间不超过12分钟,其他单位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
6.评委依据考核内容对被考核单位的工作分等级A、B、C、D进行评价。
7.人事处、组织部和产业经营管理处负责考核结果的统计汇总工作,并将结果报学校考核委员会。
8.学校考核委员会反馈考核结果。
(七)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一组考核结果依照考核内容按单项排序,第二组、第三组、第四组按总分排序,学校按照比例选择优胜单位,以适当方式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教职工个人考核具体安排
职工个人考核由职工所在单位负责。
(一)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按照职工所聘岗位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教职工做出评价。
2.民主公开。公开考核时间、范围、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和结果。
3.注重实绩。在全面考核的同时,重点考核实际工作业绩。
(二)考核范围
2009年12月31日前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考核期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四)日程安排
1.2009年12月11日前,各二级单位到人事处领取考核结果登记表,核对应该参加考核的人数。
2.2009年12月21日前,各单位代表学校对职工进行个人的考核。
3.各单位公示考核结果,并于2009年12月25日前报人事处。
(五)岗位类别
专任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四种类别。
(六)考核标准
1.对专任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各单位要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中石大东发〔2008〕6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较为详细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1)专任教师岗位
专任教师分为教学型、教学-科研型和科研型进行考核。
教学型教师:实际独立完成的课堂教学工作量须达到本院(系)当年平均教学工作量的100%以上;对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基地建设、培养研究生、指导本科生实习(实践)、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指导青年教师、发表研究论文或出版教材等方面进行考核。
教学-科研型教师:实际独立完成的课堂教学工作量须达到本院(系)当年平均教学工作量的50%以上;对学科建设、教材建设、专业建设、培养研究生、指导本科生实习(实践)、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教材)、承担和完成科研项目、实际到校科研经费等方面进行考核。
科研型教师:实际独立完成的课堂教学工作量低于本院(系)当年平均教学工作量的50%的,按科研为主型教师考核,教学工作量达不到20%的,须按专职科研教师考核;对学科建设、培养研究生、发表高级别的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承担和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实际到校科研经费等方面进行考核。
专任教师同一层次的不同级别的考核应有不同的要求。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各单位要针对不同系列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法,考核在职业道德、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负责或承担本部门某一方面的重要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成果等方面。
2.管理岗位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考核
思想政治和工作作风: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全局观念,团结协作和民主作风等。
自身能力:主要包括政策水平,决策能力,组织实施能力和创新能力等。
敬业情况:主要包括事业心,责任感,精力投入,办事效率,劳动纪律等。
工作业绩: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效益以及突出的工作成绩和贡献等。
3.工勤技能岗位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考核
思想政治表现: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职业道德,组织纪律和工作态度等。
工作业绩:主要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效率,工作中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从事技术革新的成果及安全生产达标情况等。
技术业务水平:主要包括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
4.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员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0%。
5.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职工的聘任、岗位津贴发放、奖励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七)须报送的材料
1. 2009年度单位工作总结。
2. 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注明岗位类别)。
3.职工年度考核表(各单位正职负责人年度考核表由人事处移送党委组织部)。
4.考核结果基本合格、不合格或考核期内未受聘或受聘后离开工作岗位的在册人员详细情况说明。
五、其他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防止考核工作中的简单化和随意性,积极运用考核结果,主动查找不足,切实发挥好考核工作的导向作用。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