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育 部
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
关于申报200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
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的通知
武汉中心字[2005]18号
部属各高等学校、各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的有关指示和2004年10月下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教人厅[2004]8号)精神,教育部2006年将资助全国重点高校的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接受1000名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为了做好2006年全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接受计划的申报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学科应是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和优势学科。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学校应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重点高等学校,一般应为实施“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能够为国内访问学者提供不低于博士研究生标准的研修和工作条件。
二、申报工作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申报学校要按照“教人厅[2004]8号”文件精神的要求,认真填写《接受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接受学科按二级学科申报。鉴于去年部分学校不重视《申报表》的填写工作,导致《申报表》的内容、格式参差不齐,特要求所有拟接受的学校都必须重新填报《申报表》。
三、《申报表》要求:一个学校只能填报一个汇总表;《申报表》中填写的内容要简明扼要;格式统一为:A4打印纸打印、5号字,其中的重点学科名称用黑体字标出;《申报表》一式二份:一份为打印版,一份为电子版;申报截止时间:2005年11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报送的计划将转至下一学年度。
四、接受计划由武汉中心汇总、审核、协调并报送人事司批复后,立即在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人事司关于人才工作的网页、中国高校教师网(
www.ccf.edu.cn)和武汉中心网(
www.train.whu.edu.cn)上登载发布,同时还将编印成册(《200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工作指南》),面向全国高校发行。
五、、为了确保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的接受计划能圆满完成,各申报学校务必抓紧时间做好接受计划的申报工作和后续的招生宣传工作。
六、其它未尽事宜可与我中心教师进修管理部,联系电话:027-68752845,传真:027-68754929,电子邮件:
robeco@163.com(梁玉兰)、woodmean@163.com(吴德敏)。
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
二OO五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申报 骨干 访问学者 接受计划 通知
主送:有关高等学校、各省级师培中心 抄报:教育部人事司
签发:张祖新 校对:梁玉兰 印数:120份
请具有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研究是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如接受,请填写<申报表>中关于学科的介绍和接受导师名单.10月30日前发送至szb@hd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