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Version | 石大主页 | 加入收藏
关于选拔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进修的通知
各院部、机关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扩大中青年骨干教师的知识视野,增强教师创新能力,促进我校与世界各国高校、科研机构间的合作与交流,构筑学校人才高地,实现人才培养的跨越式发展,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达成合作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协议。根据协议要求,自2005年至2007年,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供国际旅费资助,由学校自筹资金每年选派18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进修。现将选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及期限
(一)在学校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选派2名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境)赴国外等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博士后研究或科学研究,作为后备学科带头人培养。期限6~24个月。
(二)每年选派4名骨干教师赴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做访问学者。期限6~12个月。
(三)每年选派12名教师到国外进行专业外语强化培训或课程进修。期限3~6个月。
二、选派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品德优良,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科研或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三)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原则上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规定的类别条件(包括外语方面的要求)。
(四)工作5年以上(含5年),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教师优先考虑。
(五)曾享受国家公费资助或学校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工作须4年以上(含4年),并有突出的工作业绩。
(六)有明确的国外合作对象或已取得拟赴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并具有切实可行的符合申报原则的出国进修计划。
(七)身心健康。
三、选拔派出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学院根据学科建设和师资梯队建设需要,重点推选具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作为出国研修人选。
(二)个人自愿。被推荐教师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根据教学科研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赴国外研修的目标任务和研修内容,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三)学术评议。所在单位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及其研修内容和出国目标任务进行评议,明确其出国研修的目的和回国后承担的工作,评议通过后由单位上报人事处师资办公室。
(四)部门审查。根据所在单位推荐和学术组评议情况,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查材料,并向学校提出推荐名单。
(五)学校审核报批。学校人才培养领导小组决定派出人选,并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六)与研修机构联系。派出教师国外研修机构的联系可采取个人、单位相结合的办法,研修机构必须是本学科领域国外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学科和项目应是拟进修去向国学校的强项,并具有针对性很强的研究课题,有明确的高水平国外合作者。
(七)签约派出。被录取的留学人员均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派出,出国前外语水平必须达到国家公派留学规定的合格标准,需先提交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颁发的相关语种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和外方邀请信复印件,经留学基金委审核并出具同意派出的函件后,方可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同时被录取人员还需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学校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相关的公证、担保、交存保证金等事宜。被录取人员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和《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规定,在外留学期间,应接受我驻外使(领)馆的管理。
四、日程安排
(一)申请者可先报名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
(二)每年5月下旬前,个人及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三)每年6月中下旬,学校审核并确定报批名单。
(四)每年7~8月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录取。
(五)录取后,根据个人英语水平安排派出事宜。
五、项目管理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管理工作由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共同负责。根据各自职能,主要承担以下职责:组织前期选拔、审查,确定留学候选人的工作;负责项目经费的管理工作;协助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做好留学人员的国外管理、出国后的跟踪管理等工作;定期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沟通留学人员出国及回国情况;审核留学人员保证人资信状况;敦促监督留学人员办理签定协议书等有关手续;反馈留学人员回国后成就或留学成果等。
中国石油大学
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版权所有: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事处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    邮编:266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