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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职称评审、聘期考核和岗位聘用工作纪律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职称评审、聘期考核和岗位聘用工作是建设高素质干部教师队伍的重要保证,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关注度高、敏感性强。为进一步规范评聘工作、严肃工作纪律、杜绝不正之风,切实维护教职工利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站在落实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建设高素质干部教师队伍,支撑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高度,知责明责、担责尽责,加强对评聘工作的管理、协调和监督,保证评聘工作有序进行;要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把师德师风、审核推荐、排名公示等责任关口,切实维护评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要强化教育引导,及时将评聘工作的政策文件和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名教职工,妥善处理评聘期间的异议申诉,切实维护好教职工的正当权益。

二、严格工作纪律,杜绝违规行为。各级领导干部、各级各类评委及相关工作人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遵守评聘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落实回避制度,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请托、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宴请,不得在评聘期间为参加评聘人员说情、拉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杜绝任何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参加评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学校评聘工作政策要求,实事求是填报、提供各项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拉关系、打招呼。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能监督责任,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纪检监察部门对评聘工作全过程跟进监督,及时受理信访举报,对举报内容详实可查的,优先办理反馈,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诬告陷害等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因履行责任不力,发生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评聘工作环境。

欢迎广大师生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532-869833220532-86981806

监督邮箱:jiwei@upc.edu.cnrsc@upc.edu.cn

 

                        纪委办公室   人事处

202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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