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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推荐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首批杰出人才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开发区《关于开展我区首批杰出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青开人总字〔2011〕41号) 精神,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我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才兼备,为黄岛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2006年7月1日以来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均可作为推荐申报对象:
  (一)在自然科学领域,研究成果具有显著的科学价值、经济价值和实践价值,获得国际学术大奖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奖项,为全区科学技术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社会科学及交叉科学领域,研究成果对发展新型学科、推进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和实践措施,并获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三)在产业集群、高科技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循环经济等领域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工作中,有独特的发明创造、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处于国内领先以上水平,并获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四)在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重要科技攻关和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引进、消化、吸收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和原材料国产化过程中,创造性地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处于国内领先以上水平,并获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五)在经营管理工作中,运用现代管理知识推进改革创新,管理效益突出,近3年年均纳税额在2000万元以上或单位管理水平及综合经济社会效益达到同行业领先水平的;
  (六)在社会事业领域业绩卓越,获得国家级表彰,在国内享有较高声誉,为全区社会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赢得重大荣誉的。
  (七)在岗位职业技能操作中,技术高超、技艺精湛,参加省级以上有影响的岗位技能大赛取得优异成绩,拥有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并获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八)在其他行业领域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
  二、申报名额
  我校可向开发区推荐“杰出团队奖”1个,“杰出人才功勋奖”和“杰出人才奖”共2名。
  三、杰出人才分类及奖励待遇
  (一)杰出人才奖励包括“杰出团队奖”、“杰出人才功勋奖”和“杰出人才奖”,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
  (二)杰出人才奖励记入获奖者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实绩依据,并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省、市级各类人才奖励。
  四、申报程序
  个人申请,二级单位评审推荐,超过1人的须排序;学校组织专家评议、审查材料并择优推荐。
  五、有关要求
  (一)学校初选时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表一式五份,并于9月2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图文信息楼1204房间),电子版请发送至xuht@upc.edu.cn。
  (二)正式申报材料要求
  经学校评审后确定的推荐人请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1、申报表(附1)和附件分别装订,一式10份。
  附件一般应包括:①材料目录;②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③在本区工作年限证明材料;④相关成果获奖证书、鉴定证书,成果推广应用后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需出具相关财税部门的证明);⑤学术成果的论文、专著封面或影印件,注明发表时间、刊物或出版机构名称,属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用“*”标识,属SCI、EI、ISTP等国际索引收录并被检索的要提供影响因子及检索证明;⑥作为主要责任人,承担完成的重大科研课题、关键项目、重要工作等的计划书或协议书、相关结题或效果证明;⑦作为主要负责人,获批的专利证书、新产品证书等;⑧能反映人选水平和突出业绩的其他各种材料(图文照片或报道的,需配以注释说明);⑨行业知名度及影响力相关材料及说明;⑩申报人须经3位同行中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职务的专家推荐,分别填写《专家推荐意见表》(附2),推荐专家可为本单位人员,但不能超过1位。
  2、上述材料一般为复印件或影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上报材料时一并提供,经工委(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验证审核后退还本人,原件报送时请附原件清单一份。
  3、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印制,并装入档案袋,在档案袋的封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详实准确,填写完整,不得漏项。

 

联系电话:86981806

联系人:徐昊天
                                             人事处
                                          2011年8月25日

 

附件1杰出人才(团队)申报表.doc

附件2专家推荐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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