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张继庆发布时间:2021-01-19浏览次数:196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协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要求,现就推选我校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推选院士候选人应严格执行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以及中国科协关于组织学术团体提名院士候选人的要求。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

2.推选的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671日以后出生)。

3.2015年、2017年、2019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已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1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二、推选渠道、推选范围和推选名额

1.根据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协有关规定,同一院士候选人可以同时通过院士和学术团体提名,学术团体提名候选人由中国科协组织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推选。山东省科协作为推选单位,负责组织本省行政区域内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

2.省级科协所属具有推选资格的机构是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和企业科协。不受理院士候选人本人申请。

3.我校科协可向山东省科协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名额不作限制。

三、二级单位推选工作程序

1.被推选人应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获得同意推荐,填写《附件1:同行专家评议表》。

2.被推选人根据要求填写《附件2: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荐表》报所在单位。

3.所在单位党委严格审核被推选人的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等情况,填写《附件3:审核把关情况表》。

4.所在单位对推选人进行学术审核,审查被推选人材料的完整性,对被推选人材料中主要成就和贡献的真实性进行把关,负责对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材料涉密等情况进行审核。

四、材料报送要求

根据山东省科协关于推选工作的要求,报送材料分二步进行。第一步,包括《附件1:同行专家评议表》《附件2: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审核把关情况表》《附件4:推选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以及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情况报告;第二步,在山东省科协确定拟向中国科协推选的人选后(具体人选另行通知),按要求汇总拟推选人选材料(材料清单可查阅附件5:山东省科协报送材料说明)向山东省科协报送,未通过评审的不需报送。

请各单位按要求于2021122日前将《附件1:同行专家评议表》(1份,专家可分开填写)、《附件2: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荐表》(A4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附件3:审核把关情况表》(1份)、《附件4:推选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1份)及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情况报告纸质版(1份,请院长签字盖章,内容包括:推选情况及推选结果,对被推选人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材料涉密等情况的审核情况)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办公楼1202-3房间),包含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使用U盘拷贝。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纪律意识,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推选工作。工作中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倡导科学家精神,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确保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2.各单位要严把法律和社会道德关,在被推选人的政治立场、廉政建设和学风道德方面切实负起责任,全面综合考察被推选人学术水平和学风道德,对被推选人材料中主要成就和贡献的真实性进行把关。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昊天

联系电话:86981882


                            


科学技术协会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1119


   附件1:同行专家评议表.doc

附件2: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表.doc

附件3:审查把关情况表.docx

附件4:推选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doc

附件5:报送材料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