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寓调整后给新进教职工、博士后发放租房补贴的通知

发布者:刘晓怡发布时间:2020-08-24浏览次数:3158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公寓调整后给新进教职工、博士后发放租房补贴的纪要》(中石大东纪【201914号)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具体参见《关于公寓调整后给新进教职工、博士后发放租房补贴的纪要》(附件1)。

注:由学校提供住宿的(周转公寓)以及当年已享受人才引进住房补贴的高层次人才,不享受租房补贴。

二、申领标准

1500/月;补贴最多发放24个月。

三、租房补贴发放办法

1.入住过1号公寓的新进教职工和在站博士后,补贴领取时间段为24个月减掉入住1号公寓月数。

2.未入住1号公寓且已经领取过补贴的,可按新标准继续领取租房补贴,补贴领取时间段为24个月减掉已领取补贴月数。

3.入住学校周转公寓的,补贴领取时间段为24个月减掉入住学校周转公寓月数。

4.本政策自20198月开始执行。

四、本次申领月数

20198月至20207月。

五、补贴申领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请填写《租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经后勤管理处和人事处审核,学校批准后,发放租房补贴。

2.请各单位汇总情况并填写《租房补贴汇总表》(附件3),于831日前报送《申请表》纸质版和《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送至行政楼1201-1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liuxiaoyi@upc.edu.cn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怡

联系电话:0532-86983380

 

人事处

2020824

 

 

附件1:中石大东纪2019-14校长办公会议关于公寓调整后给新进教职工、博士后发放租房补贴的会议纪要.PDF

 

附件2:租房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3:租房补贴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