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青岛市个人引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继庆发布时间:2019-10-14浏览次数:1106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中介机构和个人引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青岛市个人引才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执行标准

申报范围为在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中起关键作用的个人。申报引进的人才为201811日至2019930日全职到我校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对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的意见》(青发〔201826号)颁布实施(201866日)前引进人才的,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奖励标准和引进的人才及团队条件等按《关于印发〈青岛市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发〔201621号)执行。201866日之后引进人才的,按照《关于印发<青岛市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字〔201855号)执行。

二、申报材料和要求

(一)《青岛市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申报表》(附件4);

(二)引进人才支持个人申报的确认函(须亲笔签名)及有效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个人在成功推介、引进人才过程中的证明材料(如邮件往来、原始备忘录、会谈记录、图片、影音资料等,须能够展示申报主体在推介引进人才过程中的直接关联性,应有时间备注且不少于两种);

(五)引进高层次人才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六)学校为高层次人才本人足额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请联系人才工作办公室协助提供);

(七)高层次人才本人所获人才称号、荣誉、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要求按顺序胶装成册,原件审验完毕后现场退还,具体原件审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于1017日(周四)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办公楼120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zhangjiqing@upc.edu.cn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继庆

联系电话:0532-86981882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9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