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晓怡发布时间:2019-01-27浏览次数:658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博士后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国际化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2019年继续开展“香江学者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决定,自2019年起共同实施内地与澳门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现将有关通知公布如下:

一、项目分类

1.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2.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3.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4.香江学者计划

5.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6.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项目具体介绍参见《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工作安排

1.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第一次报送时间:201938日;

第二次报送时间:201967日;

第三次报送时间:201996日;

2.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报送时间:201938日;

3.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第一次报送时间:201938日;

第二次报送时间:201967日;

第三次报送时间:201996日;

4.香江学者计划

报送时间:201938日;

5.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报送时间:201938日;

6.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报送时间:2019419日。

上报材料要求:

1.申请要求及材料按《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相关要求执行;从系统导出的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处,由人事处统一签字盖章;个人承诺需本人签字。项目要求的申请材料及证明材料若需装订,要求如下:

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申请表首页)、目录,胶装成册。

2.学术交流项目申请人需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3);其他项目申请人需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学院签字盖章后报送)。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尽快将通知转发至相关人员,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相关项目。请各单位及各位申请人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上报材料,为不影响工作的整体进度,逾期上报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2.申请人员身份若为在站博士后,请将材料报送至行政楼1201-1;拟进站人员,请将材料报送至行政楼1202-3

四、联系方式

刘晓怡,0532-86983380,行政楼1201-1(在站)

张继庆,0532-86981882,行政楼1202-3(拟进站)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9127

附件:

1附件1: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docx


2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3附件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请表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