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区高层次人才住房需求摸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继庆发布时间:2018-12-12浏览次数:2084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新区新认定第三批高层次人才来区后的住房保障工作,现对新认定人才的住房实际需求进行摸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一)《关于打造“国际海洋人才港”的实施意见(试行)》(青西新发〔20143号)第三条规定,经评价认定的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优先入住人才公寓,3年内免租金,紧缺人才按市场价优惠70%租住。

(二)《关于印发〈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实施细则〉等配套政策的通知》(青黄组总字〔201451号)中的《智岛公寓配租管理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区范围内无住房且未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二、摸底对象

经新区评价认定第三批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紧缺人才(见附件5)。

三、房源位置

房源一:辛安“智岛公寓”位于黄岛区渭河路以南、昆仑山路以东辛安公共租赁住房片区内2号楼,共134套,均为套一户型,可拎包入住,市场价租金0.60/m²/日。

房源二:西区世纪新村人才公寓位于新区双珠路与易通路交汇处一期经济适用房北区,共10套,均为套二户型,租金价格未定,按拎包入住标准装修,预计2019年中旬具备入住条件。

四、申报要求

1.所有新认定人才无论有无住房需求均需要填报《高层次人才“智岛公寓”需求调查表》(附件3),其中有住房需求人员还需填报《有住房需求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并于12月13日下午5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zhangjiqing@upc.edu.cn

2.所有有意向申请人员必须符合“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区范围内无住房且未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要求,后期新区国土部门将对申请人员有关信息进行比对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或舞弊骗租情形的,一律取消申请人资格,追究相关个人和单位责任,并其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继庆

联系电话:0532-86981882

附件1:关于公布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三批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公布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三批紧缺人才的通知.pdf

附件3:高层次人才“智岛公寓”需求调查表.doc

附件4:有住房需求人员信息汇总表.doc

附件5:第三批认定人才名单.docx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8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