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区高层次紧缺人才业绩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继庆发布时间:2018-06-21浏览次数:1006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高层次人才业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青黄组总字〔201451号)工作要求,新区现对第二批高层次紧缺人才(第二年度)进行业绩评估。

一、评估对象

新区第二批高层次紧缺人才(附件1)。

二、材料报送

评估按照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新区人社局采取座谈、材料评审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评估内容主要是评估对象今年以来职业道德、岗位责任、管理能力、荣誉成果、人才培养及产学研应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业绩及前景等内容。需要提交材料及要求如下:

1.各评估对象按要求如实填写《高层次人才业绩评估报告书》1份(附件2不可变更表格格式,正反面A4打印),其中评价认定时间填写“201609”,认定层次填写“紧缺”,评估年度填写“第二年度”,用人单位意见由学校统一填写盖章

2.撰写业绩自述报告1份;

3.业绩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

4.各单位请于626日之前将业绩评估报告书、自述报告电子版发送至zhangjiqing@upc.edu.cn,纸质版材料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办公楼1204房间)。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估工作,并对评估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对不参加评估或评估结果不合格的人员,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逾期未报送评估材料的视为不参加评估。对业绩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应待遇,并追究有关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继庆

联系电话:0532-86981882

附件1.青岛西海岸新区高层次紧缺人才名单.doc

附件2.高层次人才业绩评估报告书.doc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8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