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高洪福发布时间:2018-01-26浏览次数:96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7号)文件精神,开展“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现将我校2018年度“博新计划”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    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18年度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

()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2018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至批次申请截止日期不超过31周岁(出生日期为1986320日及以后)。

()“博新计划”本年度限定的资助学科详见附件。

()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研究计划所属领域应符合“博新计划”重点资助的研究领域。

(六)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七)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三、申报流程

()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书。201826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进行填报。

()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以下各类材料各准备两份。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可登陆“博新计划”信息系统下载相关模板)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提交申请书,上传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将“三()”中的材料按照1-4的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于2018315日前提交到人事处(办公楼1204房间)。

四、其他

()申请进入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的人员、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请各设站单位接到本通知后着力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合作导师和优秀博士毕业生积极参与“博新计划”。

联系人:高洪福

联系电话:0532-86981882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8年1月26日

  附件: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度博新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附件1-2.doc

关于做好2018年度博新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附件3-6.doc